宋代的官制总体上承唐代中后期以来的职官发展沿革,欧博在宋神宗元丰年间有一次巨大的变动,意图逆潮流而回归到初唐的“理想状态”,然并没有什么卵用。后来虽然几经折腾,但也是换汤不换药。
所以我一直很困惑某些批宋代“冗官”的朋友角度很奇特,几乎是把这种发韧于秦汉、成形于唐代的职官制度批的一钱不值。
我先举一个元丰前的例子,藏于日本熊本县立美术馆的《司马光告身》,这里面司马光的官职是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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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学士(差遣)・兼侍读学士(差遣)・朝散大夫(文散阶)・右谏议大夫(本官)・知制诰(差遣)・充史馆修撰(职)・编修历代君臣事迹、详定封事(差遣)・判尚书都省(差遣)・兼提举万寿观公事(差遣)・兼提举司天监公事(差遣)・同详转对臣僚所上封章・柱国(勋)・河内郡开国侯(爵)・食邑一千三百户・食实封二百户(食邑+食实封)・赐紫、金鱼袋・司马光
我先结合上面的完整官职,说几个对于宋代官制初学者来说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1、真正表示官品的是。
基本还是复制唐制,但是勋级十二转在唐朝中期就变成了只好看没实惠的虚衔。而食邑则成为了爵位的“经验值”——食邑300户为开国男,500户开国子,700户开国伯,1000户开国侯,2000户开国县公,10000户开国郡公。而且光有食邑没用,1500户以上才开始有“食实封”,食实封1户=月25钱。总体来说,宋代的爵位没什么卵用,又不能世袭,只 是一种变相的津贴制度。
我们知道,宋代官员最主要、最核心的三种官职,是“官”(即阶官,具体为“本官/寄禄官”)、“差遣”(即职务,具体为“差遣+职事官”),以及“职”(即“职名、贴职”)。
其中“职名”的具体种类相对较少,读一读
该问题下的几个回答,应该就能够大致分辨了。
而“官”与“差遣”,则需要多说几句。
宋代官员的阶官,本来使用的是“本官”这一套官职体系。然而由于该套官职体系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自北宋神宗朝元丰改制开始,“本官”便逐渐为新的一套阶官,即“寄禄官”所取代。
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最初以“寄禄官”取代“本官”的,只有一部分文臣,即文臣里的“京官”和“(升)朝官”群体。之后,欧博娱乐寄禄官在北宋哲宗朝、徽宗朝,南宋高宗朝、孝宗朝,经过了不断的增减、完善,最终建立了完整的体系,彻底取代了原先的本官体系,直至宋朝灭亡。
由于寄禄官借用了不少元丰改制前的“散官”官名,如“开府仪同三司”“特进”,以及各种“大夫”、各种“郎”等等,比较容易识别,因此我就不再赘述了。
而北宋元丰改制前的“本官”,则需要结合“差遣”“职事官”来说一说了……请往下看。
一、差遣:
“差遣”作为宋代官员职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多是以“动宾结构”存在的。
例如地方行政区划中“府”的长官的具体差遣,为“知(判)某某府军府事”,即动词“知”或“判”+名词“某某府军府事”。 [1]
又如元丰改制前主管低级武官(即“三班使臣”)人事的“三班院”,其长官的具体差遣为“勾当三班院公事”,即动词“勾当”+名词“三班院公事”。
于是,我们看到“知”“判”“监”“发遣”“管勾”“勾当”“主管”“干办”“提举”“提点”“签署”“签书”“检正”等等动词,加上一个表明具体官司事务的名词时,就可以基本判断这是一个差遣了。
此外的一些差遣,则需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
譬如常见的各种“使”。
“差遣”在唐代又称“使职”,正是由于其在唐代多由各种各样的“使”(如“节度使”“监军使”“盐铁转运使”等等)所构成。可到了宋代,这些各种各样的“使”却发生了分流——有的依旧作为“差遣”存在,如“转运使”“安抚使”之类;有的则变成了官员“阶官”中的一部分,如“节度使”“宫苑副使”之类。
二、职事官:
“职事官”,即是像初唐时的“三省六部”那样相对整齐的职务体系。其与“差遣”同为宋代官员具体职务的组成部分,但“职事官”本身有相应的品级,“差遣”则没有。
对于“职事官”的分辩要稍微困难一些,这是由于多了一个时间因素。
一方面,需以神宗朝的元丰改制为界——
元丰改制前,职事官虽然同样存在,但数量相当少,而很多看似是职事官的官职,如六部的“尚书、侍郎”之类,欧博allbet实则统统都是文臣的阶官(本官);元丰改制后,职事官则大量出现,如六部的“尚书、侍郎”之类,纷纷重新变成了职事官。
另一方面,又需以“寄禄官”取代“本官”的渐进过程为界——
例如北宋前·中期的“幕职州县官”(分为4阶7等),其即是职事官,又是阶官;到了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年)九月后,“幕职州县官”的阶官属性被新设的选人阶官所取代,其自然也就变成了完全意义上的职事官。可参见
简单点说:元丰改制前,官和职分开,具体这个人做什么,看差遣。元丰改制后,官和职合起来,这个官也是具体要做的事情。
北宋前期官制:(960-1082)
北宋前期官制名不符实的特点——官与差遣分离。
“官”,即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官司之正官,如尚书左仆射、右仆射、尚书、侍郎、寺卿等。
“差遣”:即临时委任的职务名,常常带有“判”、“知”、“勾当”、“管勾”、“权”、“直”、“提举”、“提辖”、“签书”、“监”等限定词。
此外,又有“职”,殿学士、诸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三馆秘阁官等,用作内外差遣所带荣衔。如:
尚书工部员外郎、直龙图阁、知襄州事王洙。
此时王洙在仁宗庆历年间官衔,其中“尚书工部员外郎”为“官”,或称“正官”、“本官”,无职事,只用于定品位(从六品上)、俸禄(料钱三十贯、衣赐春、冬绢各十三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因此,北宋前期,这种本官又称为“寄禄官”。
“直龙图阁”为“职名”,无职事,但为差遣所带荣衔,主要职能在于提高其资序、威望或给添支钱。简单点讲,就是本来你的待遇是副处级,现在给你正处级待遇,或者享受国务院津贴,欧博百家乐额外再每个月给你多少钱津贴这样子。
“知襄州事”属于“差遣”,是王洙实际担任的职事官,襄州的一州之长。
神宗元丰三年到五年之间,集中精力进行了官制改革,使宋代官制进入了新时代。这就是历史上我们称为——元丰改制。
元丰后的新官制:(1082-1276)
改制后的最大特点:“官”与“职事”不再分离,文臣专门定了“寄禄官”来代替前期的“官”。这是元丰改制后一直承袭的最大特点。
但元丰改制后,实际上还可以细分为1、元丰新官制2、元祐之制3、崇、政之制4、南宋之制
1、元丰新官制:元丰三年(1080),宋神宗颁赐经过校订的《唐六典》,成立详定官制局,进行官制改革。
主要内容是:第一正官名。根据《唐六典》恢复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的职事,不领空官名。
第二定《元丰寄禄格》。北宋前期,由文臣本官组成的迁转官阶,一律废除,以阶易官,代以《元丰寄禄格》,自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共二十五阶。由此决定文官的官品与俸禄,所谓“寓禄有阶”。
第三新定官品。元丰改制后,一至九品通分正、从,罢正、从品内上下之分,共十八阶。官品决定官员服色和影响俸禄待遇、如北宋前期是三品以上服紫,元丰改制后四品以上服紫。
第四是罢文武官散阶,及吏人带文武散阶、检校官、宪衔。
2、元祐之制:元祐三年和四年,改革寄禄官等级,分成了四十五阶,进士出身加“左”阶,其他加“右”阶。这样你在元祐四年后的寄禄官里,就可以区分谁是进士出身了。
其中还有小插曲,比如绍圣二年又改了元祐四年的变化等等,不一。
3、崇、政之制:徽宗崇宁、大观、政和年间,继续改革。大观年间变化的主要还是寄禄官。政和二年对诸司使、副等武选官进行改名。把神宗的改制扩大到了武官层面。
4、南宋之制:建炎三年(1129),中书、门下合为一省,尚书省成为执行机构,实质上恢复了北宋前期三省政事合一的举措。绍兴元年(1131)将寄禄官恢复到元祐之制,区分左右。淳熙元年(1174)寄禄官又罢左右。孝宗乾道八年(1172)罢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之名,易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
以上参考来源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2017年。
《宋大诏令集》对结衔记载的比较清晰一些:
元丰改制之前的,以文彦博为例:
皇祐元年拜昭文相之前:推忠协谋佐理功臣、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上柱国、平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食实封四百户文彦博
至和二年拜昭文相之前:推诚保德忠亮翊戴功臣、忠武军节度、许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检校太尉、使持节许州诸军事、行许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永兴军路马步军都总管、安抚使、兼知永兴军府事、管内劝农使、上柱国、平阳郡开国公、食邑六千四百户、食实封二千户文彦博。
里面包括功臣号(推诚保德忠亮翊戴功臣),职事官、勋官、爵、食邑、食实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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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改制之后的,以蔡确为例:
拜右相之前:太中大夫、参知政事、同译经润文使、都大提举三馆秘阁抄写校勘书籍、上轻车都骑、清河郡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蔡确
晋左相之前:通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上柱国、清源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五百户、食实封一千九百户蔡确。
左相的时候:通议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上柱国、清源郡开国公、食邑五干二百户、食实封二干二百户蔡确
我们直接以真人实例说明
先看一个非常典型的文官例子:
1.太师:正一品荣誉加衔,不实掌任何事务。秦汉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品秩和实权均为极致。隋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班秩在宰相、亲王之上,荣宠犹在,但已无实权(当然实际上你不先当十几年宰相也别想混到这样的荣衔)。这个放在最前面的虚衔代表了秦桧的级别地位。事实上三公已经不是一般的阶官,文职阶官最高只能到从一品的开府仪同三司,秦桧是在担任多年宰相后,步步晋升至这个最高荣衔的。
2.魏国公:爵位。相当于一种很高级的虚衔,也没有任何实务,但爵位不退休,可以带进棺材。不过前代的爵位可以世袭,宋代爵位一般只能终身。
3.观文殿学士:文官常见加衔,正三品。
4.尚书左仆射:理论上是实职,但南宋的实职(本官)也已经虚化。左仆射仅仅作为诸位同平章事中首相的象征,但前提是有同平章事这个差遣。
5.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政事堂议事以及轮值政府正印的资格,加上才是真宰相,宋初无定员,后惯例加于左、右仆射为首相和次相。这便不是一个职官,而是差遣。
6(兼)枢密使:最初枢密院长官单列,南宋以来常由宰相兼任,枢密院的日常事务则由副官主持。
这是一个官至极品的例子,三品以下的官员就没那么多荣誉加衔,一般就三个职务:虚衔、本官、差遣。虚衔是级别,本官是正式编制,差遣是临时指派的岗位。这个所谓的临时往往有个三四年,后来逐渐形成任期制度,所以天下的地方官均为“权知”,连续权了三百多年,加上明朝六百年。
再看一个武将的例子:
1.少保:正一品荣衔,和秦桧的太师一样,只不过岳飞三十多岁就被搞死了,多活几年应该也有机会混个太师当当。尽管岳飞从没当过真宰相,但由于有了少保虚衔,也被尊称为“岳相公”。
2.武昌郡开国公:爵位,同上例。
3.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在唐朝令皇帝闻风丧胆的节度使,不过放心,在宋朝只是武将常见的从二品虚衔,没有任何实务。
4.太尉:宋初太尉是仅次于太师,高于太傅的正一品荣衔,后不设。南宋作为最高武衔,正二品。和秦桧一样,当阶官分别超过了文官和武将的极品后,就开始加正一品荣衔。
5.枢密副使:枢密院副官,岳飞曾短暂出任,但由于没有加参知政事,所以也并非真宰执,更多只是个荣誉。
6.京西湖北东路宣抚使:战时设置的地方长官,由朝廷派出统领相当于今河南、湖北两省的一切军政事务。按理说这种职务比汉刺史、唐节度使实权更大,但我们说了,由于宋朝的社会基础进化,并未出现过地方官专权。有些现代人设想岳飞有机会在鄂州自立,其实他的基础比吴曦都还差得远呢。再说,不要把民族英雄想成孤豚嘛!
7.神武后军都统制:差遣。神武后军这支部队的军事长官,直接率领该部,这才是岳飞的实际工作岗位。
事实上,他们还有一些上柱国、大将军之类的勋官,不过在宋朝实在没什么用,一般的史料都懒得记载了,只有司马光在自己作品上署名时才会一个不落的写上去。
宋官制区分官、职、遣: 官只代表其品级和俸禄高低,职是文官的荣誉虚衔,差遣才是其实际的职事。
差遣制的要旨在于使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脱离,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由皇帝灵活授予,同其“正官”名称不符,故称“差遣”,又称“职事”。
职事官所担任的职务之前通常有“判”“知”“权”“管勾”“提举”“提点”之类的限制词,以示其临时性,可随时撤换。
除非有特旨,三省六部等机构的“正官”,并不管理本机关的事务,而由皇帝派遣他官管理,形成此官任彼事,彼官任此事的局面。
如果未获差遣,正官就是只领俸禄不理实务的闲官。
这种“官与职殊”“名与实分”的差遣制着眼于巩固君主中央集权,但也酿成了有宋一代的冗官之弊。
对于庞大纷繁的宋代官制来说,单单这个问题其实不太难,只是要在芝士回答上说清楚的话,会比较麻烦,要打太多字,所以我权且简单一点来说。
差遣相对来说比较好分辨:只要看到“知”、“直”、“充”、“权”等字样,就可把他视作“差遣”
差遣也就是实际上从事的工作。差遣本身无品级,需要用你的寄禄官定级别!
所以,宋代的官制虽然复杂,但是我觉得很灵活!
用现在的例子打个比方。一个国家部委的一把手按照规定,该是正部级,但是如果国家另有安排,想要他到地方锤炼,他就只能去做与部级干部对应的省长,而不能去做市长,这样就不灵活。
而宋代不是,在宋代,市长这个职位没有级别,或者说没有市长这个职位一说,市长甚至可以由国家更高级别的人来代替。所以,宋代的各州一把手,一般都在前面缀上一个“知”字。
官的话,也就是把以前的职位变成了虚衔,也就是级别。元丰改制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总的来说,你看到的尚书啊、仆射啊、郎中、舍人啊,都是这个意思,尚书也就是三品官的意思!
职的话,相对来说简单些,可以粗浅地理解为一些文官的“虚衔”,用来增加一点资历和俸禄……
宋代的“官”和“职”其实是分离的,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考》载:
钱大昕 《答袁简斋书》曾以苏轼为例:
官员的实际职务,是依据所分派的差遣来判定,而许多官名为空职,并没有实权,仅作为发放俸禄的标准依据而已。
宋代的官和职都是虚衔,尤其是官,只代表俸禄,又叫寄禄官。职在唐末五代还代表实权,后来也成了虚衔。差遣才代表实际的职务,像经常看到的知州、通判都是差遣(历史小白,有错还望指正)。
搞这么复杂,造成冗吏的问题,成了北宋政治一大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