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会教育是侵略的”;“(二)基督教制造宗教阶级”;“(三)教会教育妨害中国教育之统一”。因此,对于现时中国来说,“教育权之收回实为一紧急问题”。关于如何收回这种教育权,余家菊针对教会教育在中国的发展现状,提出了五项“具体可行的措施”:“(一)于宪法教育章中明白规定教育于各宗教恪守中立”;“(二)施行学校注册法”,对于那些“有违反注册法或迳自不注册者,由该校所在地长官封闭”;“(三)施行教师检定法”,“凡未经注册之师范及其他之毕业生,不得享受作教师之权利”;“(四)严格施行义务教育法规”,“凡入未经注册之学校者,不得视为已尽受教育之义务,其父母所应受之惩戒与完全不送子弟入学者同”;“(五)未经注册之学校之各级学生或毕业生不得享受各该级学生或毕业生之权利”。在提出这些治标方法后,余家菊进而指出治本方法,“则在使全国国民无论教内教外皆确信宗教与教育之混合,有百弊而无一利,皆愿诚心恪守教育中立之原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