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产问题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这名官员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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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05:43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天(12月13日)发布了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贠根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贠根华现年59岁,21岁进入北京市第二福利院工作,在这个地方工作了近26年,从临时工干起直至成为北京市第二福利院院长。2016年升任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经查,贠根华违反廉洁纪律,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贠根华(资料图)

贠根华(资料图)

“双开”通报中指出贠根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明确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党员干部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中纪委公布的通报则对贠根华做出如下处理: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贠根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北京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通报的违纪案件中,“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纪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违规低价购买房屋

湖南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原局长常世雄,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屋。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海,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房。

违规购买政策性住房、福利房

北京市纪委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晓成在负责基建工程期间,隐瞒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事实,以无房人员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天津市河东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孟晓光,在无拆迁购房证明情况下,违规购买三套经济适用房,供本人及亲属居住。

违规多占住房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住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多占住房。

贠根华简历

  贠根华,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南许昌人,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2-1980.01 中国人民解放军55534部队战士

  1981.01-1990.05 历任北京市第二福利院临时工、工人、行政科副科长(聘干)

  1990.05-1990.11 小汤山福利安置厂副厂长

  1990.11-2007.02 历任北京市第二福利院聘任干部、生产科科长、副院长、院长

  2007.02-2007.03 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兼第二福利院院长

  2007.03-2014.06 历任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兼副处长、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书记兼副处长、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书记兼处长、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兼处长

  2014.06-2015.03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处长

  2015.03-2016.04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2016.04-    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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