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民间文书的新发现及其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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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7 00:47

表1 新发现闽东民间文书数量分布表

文书的分布如下图所示。

图1 清代闽东文书归属示意图

图1显示,欧博文书分布有二个特点。第一,文书分布存在着密集区域,呈块状分布。新发现的文书密集分布于清代建宁府、福宁府和福州府三府交界处,相当于现代行政区的周宁、寿宁、屏南、政和、福安五县交界处。我们收集到的数量较大的家族文书也基本出现在这个区域。比如发现了许氏、周氏家族文书711件的政和县澄源乡北斗村,就是位于政和、屏南和寿宁三县交界之处。在清代的宁德县与寿宁县交界处的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我们发现了连氏家族文书434件。表1显示,周宁、寿宁、屏南、政和、福安五县的文书共有7869件,约占了已统计文书的81.3%。第二,与密集区相离,发现的文书地方呈稀疏星点状分布。剩下的18.7%的文书广泛分布于古田、永泰、平南、侯官、尤溪五县,数量较少,比如侯官县只有16件卖山契,南平县仅有一个家族(应氏家族)91件文书。又如尤溪县玉溪村、永泰县月洲村远离文书分布密集区。二种特点的文书分布态势,在地域上基本覆盖了闽东山区。

(二)新发现闽东文书的收集方法

1.“文书群”的收集理念

文书的“收集”与“整理”是二个概念,二者之关联与区别,并没有引起学者足够的重视,学者在进行文字表述时容易写成“收集整理(或书之为收集、整理)”,将其视作并列词,我们认为在文书的收集与整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内容。文书的“收集”并不是指对文书单纯的“购买”或“知识产权”的拥有,应该包括三个层面的内涵。

其一,对于文书保存的认知。指对所收集文书历史与地理背景的了解,包括文书所在地、保存者、文书存放形式等。闽东山区长年潮湿,一般来说家族的文书以存放于长方形木箱(有大有小,小木箱大概可以装200件左右文书),放置于阁楼上的形式为主。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连洪法家中木箱长宽高分别是30×7.8×12cm,装有约300多件家族文书。也有特例,如福安市坂中乡铜岩村陈云生将其家族238件从道光至2010年代的文书,粘连成长39米,高92厘米的长卷。现代人的这种存放形式看似破坏了文书保存的原生态,但却反映了地方民众重视家族文书的民风。这些文书包括土地、房产买卖契约、验契税、借字条、纳户执照、纳粮清单等与家庭生活相关的文书,以单张纸件为主。

在文书收集过程中,对于文书存放形式的认知我们是存在着疑问的,为什么一个家族会保存另一个同宗或同社区异姓家族的文书?文书保存者在宗族中处于何种社会地位?或许随着更多的文书收集,这些问题会得到更好的回答。对于文书保存的良好认知,可以有助于我们对文书内容的理解。

其二, 对“立体史料“的关注。文书的形成与存在,必然与一定的社会空间相关联,在文书收集时,必须关注与文书保存地地域空间相应的“立体史料”,既包括庙宇、宗祠、碑刻等实体文物,也包括与文书相关的地理、人口、乡村发展史与村民口述史等有形与无形的历史资料,注重在历史脉络下的思考与收集。

其三,收集方式与文书的系统性。一般情形下收集方式有原件拍摄和脱离文书“在地”的购买二种。在实际收集过程中因收集方式的不同,史料价值会有所迥异。前者文书保存系统性较好,可以溯知其背后的故事。后者存在着在售卖过程中追求文书的品相与质地,以求高价,欧博娱乐较多地出现支解文书的现象,这就需要与售卖者进行耐心的沟通,找出其认为卖相不好,但对于学术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的文书。

对于文书的“整理”,刘伯山提出了 “归户性”原则。其所指的“户”即具有家族的内涵,强调将与同一家族相关联的资料进行整理,注重文书源的分辨。石仓文书整理原则,蒋勤概括为“在地”与“有机性”。他认为“在地”是“将史料放回村庄的社会、经济历史变迁过程中”,“不脱离地方情境”。“有机”即是“以人物为中心,进行匹配和交叉校验:在家庭、家族、村落不同层次的各类文书,彼此以人物为中心都可进行匹配与相互验证”。清水江文书整理过程中强调“包”与“帙”的概念,突出文书的完整性。学者的理念更多地体现了法国档案学的“尊重全宗”的文书整理原则,也即是在文书整理过程中,对于“来源于一个团体、一个机构、一个家庭或者一个人的所有文件都要组成全宗;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把全宗拆散或将不同的全宗混合在一起”。可见学者对文书“整理”的共同理念是尊重文书的原始状态,努力使经过整理的文书能够“重返历史现场”。这些理念是对随意将文书打散,按主题分类整理做法在观念上的一种修正。

文书“整理”着重于文书系统性的构建,包括文书的编纂原则、资料梳理、对残缺文书的修复与校辨等,在“整理”环节往往因资料收集的不完整性,加入整理者个人标准与判断,曲解了资料的本意。实际上,文书“整理”建立在“收集”基础上,文书收集阶段的系统性决定着文书整理的非“碎片化”,所以必须认真重视文书的“收集”内涵。

闽东文书的收集是建立在政府文博保护系统之下,涉及周宁、寿宁、柘荣、屏南等山区县属一次大规模协作的民间文书保护行动。这个地区在清代至民国期间,政区变换频繁,社会发展脉络具有很强的联动性,所收集文书时间跨度长,不能单纯“以人物为中心”,文书的收集工作即使做到了“归户”性的分辨,但如果忽视了文书所处的社会空间与历史情境,同样会对文书的理解产生歧义,所以我们倾向于运用“文书群”的理念进行文书收集。

什么是“文书群”?学者没有进行总结。杨培娜、申斌在总结日本学者对中国契约研究时,认为日本学者最早提出了这一概念,并将之理解为“同一保有者的不同类型文书所构成的文献整体情况”。目前这一概念被国内学者屡次提及,但存在着与“归户性”、“有机性”等概念混用或不清晰的问题。陈春声先生在多种场合强调了民间文书研究中的“地点感”、“时间序列”和“地区历史脉络”诸问题,他的观点被学者表述为“具体的时空下,将当地的民间文献与田野调查相结合,构筑具有地点感的时间序列,在一个立体的史料综合体中追寻区域社会历史的内在脉络”。陈先生所说的“立体的史料综合体”更符合我们所理解的“文书群”内涵,即是在文书收集的前期尽量能够甄别文书的“归户”,并将相关的史料群纳入到文书体系中进行收存,包括有文字文书与没有文字的庙宇、祠堂、古村落等实体文物,也可以是图片的、口述的历史内容,构成立体的可以解读的史料。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我们所理解的“文书群”的观点,试以政和县澄源乡北斗村许氏、周氏家族文书为例进行解读。北斗村的文书是许姓家族拆屋拿来售卖给我们的,共7包711件。如果进行简单的“归户”有可能存在拆分文书的风险。因为周氏是许氏家族的姻亲,欧博allbet二家的文书摆放一起,由许家后人保存。相应的资料还有二家的诉讼纸,抄帐本、买卖婚书、植福会记事本等,如果将资料进行剥离,分别归入到周家或许家的“户”,文书的整体性就受到支解。故我们更愿将之视作“群”进行收集。我们在文书中看到周家氏家族自康熙开始,至民国初年在北斗村势力雄厚,被称为“豪强”。但我们到达北斗村进行考察时,并没有感觉到周氏宗族在许姓北斗村中的曾经强势,相反我们在村口小路上发现了一块乾隆五十六年捐建碑,内中有许长位捐献500文的记载。村旁有定风寺,建于唐咸通五年(864年),重建于乾隆五十六年。在寺庙的大厅屋顶横梁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许长位作为愿首为建寺捐献四十四两白银的记录,处处显示着许氏宗族的强势。

我们前后花了二年多时间,经过实地考察,将周氏宗族的发展置于许氏宗族发展的大脉络下进行观察,不仅将许、周宗族文书进行收存,也将相关族谱、宗祠与佛寺资料及村民的口述史、碑刻进行纳入到“文书群”中进行保留。

经过多种材料的比对研究,我们才能理解,处于十八村许姓包围下的周氏家族,尽管在康熙至道光年间显示出它的强势性,但仍然摆脱不了最终衰落的结局。

为了文书的系统性能够更好地体现,我们努力将新发现的闽东文书 “文书群”的形成前移置至收集阶段,而不是在后期的整理阶段中去体现它的特点。

2.政府主导下文书收集系统的建立

陈春声先生在作历史人类学田野考察中多次强调文献在地性的重要性,并将其理念写入清水江文书的序言,总结为四项原则,要求“尽量通过与地方政府和本地研究机构的合作征集或复制文献”。我们遵循陈先生提倡的原则,以周宁县博物馆为中心与寿宁、柘荣、屏南等县博物馆进行合作征集文书。地方政府为了保护文物,在县一级行政区设立博物馆,负责对地方文物进行保护,在乡村一级设立兼职的文化协管员,负责对接县博物馆,对地方文物进行日常的巡视与监护,形成了完善的地方文物保护系统网络。我们正是依托地方文物保护网络建立文书征集网络,通过乡村文物保护协管员,对分布于乡村的民间文书进行前期了解,根据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分析,与文书持有者沟通,为后期入户拍摄或购买做好准备。

陈先生要求“尽量将文献和档案原件保留于原地”,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2014年我们在硋磘村连兴步家拍摄时发现了包括清代至民国年间契约、契税单、帐本等生活文书300多张,但保存得非常差,经过我们的清点,能够辨认并可拍摄的只有290张,大约有超过80张已经虫蛀或潮烂而不可辨认,我们拍摄后保留在原地,欧博百家乐由于旧屋翻修等原因,连家多次联系我们,请求我们收购,并且声言如果我们不要,留在他家也没有什么用处,老人(连夫保,96岁)走了这些契约也就不要了,言词甚殷,令人难以拒绝。连家所说绝非虚言,周宁县档案馆肖馆长家就因为搬家而烧毁了大量家族契约文书,只保留几件品相好的作纪念,听说此事,甚觉唏嘘。

对于文书的收集,由于闽东山区民风淳厚,我们在文书征集过程中常常得到大力支持,能够实现以“入户拍摄,文书归还原主”的方式收集文书。我们的做法是通过县博物馆、村干部与文书持有人进行沟通,对所持文书进行拍摄后归还收藏者,对于一些价格不高,关联性较强,又有损毁危险的,又或是强烈要求我们收购保存的,我们作了收购持有。

二、新发现闽东山区文书的特点

新发现的闽东文书以收集时间长、地方合作机构多,收集者理念统一而拥有自己特色。

(一)文书种类丰富,可以形成研究专题

由于民间契约文书存在“同质化”、家族文书“碎片化”的特点,成为了目前困扰民间文书研究的重要问题,如何走出研究的困境,陈支平先生提出的解决方法是“更新视野与研究方法”,要做到这二点,必须突破文书收集的“同质化”和“碎片化”瓶颈。新发现的闽东文书力图在这一点上有所创新,我们收集的文书种类较为丰富,内容包括:土地买卖与赋税类文书,如纳户执照、纳粮清单、上忙下忙票据、收租单等。家族经济类文书,如抄契簿、田价单抄本、家族账簿、收借据、当铺赎回登记单、清末股票、民国盐引单等。宗族文书,如族谱、乾隆至嘉庆年间纯池“父母会公议书”流水帐抄本、家族分阄书、家族诉讼文书等。家庭生活文书,如家庭命簿、婚嫁彩礼单、清人照片、中举捷报、福建振捐总局手札等。我们收集的文书由于数量大,内容丰富,且“文书群”特点明显,很容易形成专题研究,刘正刚与黄忠鑫的新作就是以新材料用新视角去研究闽东妇女权利和“田根”流转问题的专题性论文。

利用契约研究妇女问题者不多,阿风的《明清时代妇女地位与权利》是这一研究领域的经典性著作。阿风的研究“透过契约文书与档案”,以“家族法”视角为切入点,着重梳理清代妇女的家庭财产权、社会诉讼权等诸问题,从宏观的角度“探讨明清时代中国妇女的地位与权利” 。基于作者学术背景,个案的选取以徽州为多。刘正刚的《清代闽东女性地位研究:以契约为例》一文,以新发现的100多件涉及女性的契约文书,将视野聚焦于清代的闽东一隅,得出在民间契约秩序下的闽东社会,妇女财产权同样得到契约的保护,故不能以妇女在家庭地位高低去评价其有社会中地位的结论,在材料与研究视角上丰富了阿风的研究,也开拓了利用契约研究闽东妇女史的先河。

对于福建田骨权的研究,目前未见专文论述。杨国桢在《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一书第六章,第一节“明清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中,利用收集到的三千多件闽北文书,对明清时期闽北建阳地区“田根权”作了研究。认为田根在契约中的书写存在着“粮田、大苗、骨(田骨、地骨、骨田)大租等俗名” , 黄忠鑫的论文《清代福建永泰县的田根流转与契约书写》考证出在闽东地区,“田根”的书写还存在着 “退佃字、承佃粮字、寄根租字”等形式,指出这些书写形制背后实际是地权关系变化的反映,印证了在闽东土地流转也存在着如杨国桢所述 “卖而不断”、“断而不死”“牙交错”的态势结论,黄忠鑫以经济学视角对“田根权”进行再审视,得出“(田根权)每一层面的产权都可能进入交易和借贷领域”,这样的结论异于学者单纯于生产关系的传统研究,彰显民间文书研究的新意。

(二)新发现的闽东文书关系性较强

新发现的闽东文书是基于“文书群”立体史观的收集,文书之间具有较强有关联性,其中土地契约文书的“有机性”更强。

新收集的清代南屏县长桥乡周佳山村胡氏家族的文书共88张,契约关联性很强,其中有一帧三联卖地红契,清晰地反映同一块土地从绝卖田底权,到尽卖田面权,至最后卖断田底与田面权的完整过程。

第一张卖田契是《道光元年十二月胡长熊立即召业契》。胡长熊将坐落于屏南县长桥乡周佳山村“土名俗叫西答顶又及里垮仔”的“壹亩肆分”阄分民田的田底权以“价银五十贰两五钱”卖与其侄孙胡振桂(从后二张契约看应为“柱”字误),但保留田面权,“其粮照契项纳胡长熊户,俟至大造之年推入桂户纳官,言约十冬限满任熊备价赎回,若无力,与桂管耕收租”。

图2

十年过后,“其田分在摇(与昌招、昌抱)等三人阄内”,“因年荒栽缺”,三兄弟无力赎回,至道光十年十一月只能再签第二张《胡昌摇兄弟立尽卖田契》, 以 “尽出退业价银二十二两五钱” ,将田面权“退业”典与胡振柱,“言约五冬足限,摇兄弟有力之日,备办原尽价银赎回,若无力任柱耕管”。

图3

道光十三年十一月,胡昌摇兄弟无力取赎田底与田面权,只好再签第三张尽断契,但前二次熊氏父子已经分二次将同一块地的田底与田面权典卖与胡振柱,所以第三张契实际是一张找贴断赎契,在胡氏族叔、亲兄与族兄的见证下签下了最后一张土地买卖契约,父亲胡长熊亲自代字书写契约,见证了这块土地的最后流转,原文辑录如下:

立尽契胡昌摇㒰弟昌(招、抱)等,于上年间父手出卖有民田一号,坐落本处地方,土名俗叫西答顶又及里垮仔,其田苗米价银俱载原尽契内明白,历管无异,今因门户浩重,难以当差,自甘情愿,央中劝谕业至胡振柱处,尽断出价银叁拾两广证其银,笔下是摇兄弟亲收足讫,不少分厘,其田自愿断之后,随契即退典,柱子孙永远管业,且兄弟等经手领较,足断产时价甘心情愿,父立终笔断产契尽付柱子孙永远管业收租,且摇及子孙不敢言及尽赎,亦不敢妄生枝节,即有吉凶事务,亦不敢登门启齿,藉端滋事,永断葛藤,其粮在胡长熊户推入柱户,两相情愿,俱已甘愿,并无抑勒,今欲有凭立尽断契壹纸付与柱子孙为照。(契尾略)

图4

从第三张契约中我们看出,前二次的契约带有典当性质,虽说断卖,实际上是活卖,第三张契最终进行了“推粮过户”,土地纳税人的转移标志着土地的真正绝卖。

三、新发现闽东文书的学术价值

新发现的闽东文书由于故事性强、关联度高,具有为清代至民国初年闽东乡村社会经济史、社会史、法律史、民俗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提供重要史料的学术价值。又因文书的规模化、系统化,也具有为研究中国文书在清代至民国初年的演变提供实物证据的学术意义。

(一)填补福建民间文书“发现”的空缺

福建民间文书的发现始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厦门大学傅衣凌教授在永安县的发现。他在此基础上将资料编撰成《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八十年代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相继整理出版了《清代闽北土地文书选编》、《闽南契约文书综录》、《福建民间经济契约文书选辑》等一批以明清时期土地契约为主的资料性文献;2006年厦门博物馆陈娟英、张仲淳编辑了《厦门典藏契约文书》、2007年陈支平主编的《福建民间文书》六册相继出版,可见,福建文书的出版几乎涵盖了除闽东以外的其他地域。闽东是福建文书发现与整理出版的空白点,随着新发现的闽东文书的整理与出版,对于福建文书整体构成有着填补空白的重要价值。

(二)推动闽东乡村社会走向深化研究

利用民间文书研究明清代乡村社会,成为近年福建区域史学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陈支平利用民间文书对福建家族、商业家族史进行研究,写成了《近五百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民间文书与东南族商研究》,拓宽了民间文书研究的口径;郑振满利用闽西、闽北山区方志、族谱、契约等民间文书资料写成的《明清福建家族组织和社会变迁》,其研究范式使人们看到了民间文书对宗族、乡族等问题研究的独特性。

对于清代闽东乡村社会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于福安地区的天主教和畲族文化,厦门大学张先清的《官府、宗族与天主教:17-19世纪福安乡村教会的历史叙事》是其中的代表作,但比对于福建其他区域史的贡献,闽东社会经济史、社会史研究的学术成果在深度与广度上仍然不够,新发现的闽东文书规模化、“文书群”式的出现,为学者对闽东山区区域史的具体与深化研究提供了可能性,略举一例以说明新发现闽东文书对于宗族研究的推动作用。

郑振满认为清代福建宗族是具有按照“继承式—依附式—合同式发展模式推进”,并最终向泛家族倾向发展的普遍规律,郑先生的论证运用的民间文书以闽西北山区与闽东南沿海为主,综览郑先生全书,没有用到闽东的个案,新发现的闽东文书收集了超过40个以家族为单位的文书,在资料上可以印证郑先生论断的正确性,政和县澄源乡北斗村许氏与周氏宗族的兴衰交替就是一个很值得去研究的个案。

从许氏分关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周氏五代祖周辉生乾隆二年聘取许氏长女许孟金为妻。由于周氏听从“召唤”,于乾隆五年入赘许家,来许家后周氏“果然竭力,视(许吴氏)犹如乳母”,深得许吴氏欢心,又由其“便操井臼,办持衣食”掌管许氏家业,“自婿来家调理之后,蒙天庇佑,不特衣食有靠,而且陆续置买田产、山场、仓楼等物”,在许家渐有地位,所以许吴氏嘱咐其子要与周氏“奕祈共灶”,要求其他儿子对周辉生“宜以全子长男相待”,并且于乾隆25年仲夏月谷旦日立分关书,称“虽曰女婿为半子”,在阄分家产时拥有与其他儿子一样的待遇,许吴氏在分家时将家中田产“两股均分,议抽顶号良田贰种,坐落西春凸,与氏膳食”作为寿田, 其余一股分作二股,“周辉生分一股,男芳、敏等分一股”。但即使如此得到岳母许吴氏的青睐,周辉生仍然被视作依附于许家的女婿而存在,作为宗族地主的社会地位仍然没有被乡村社会认同。直至其子周天鹏捐赠了三间房子给许氏作宗祠,才被认可立宗建祠,并在许氏宗族议会上被通过入“集”,享有可以致祭许氏宗族与周氏宗族的权利,直到道光以后周天鹏儿子周广绰的乡族地主身份才被认同。

周氏宗族在北斗村的崛起显示,宗族地主的发展可以依附异姓宗族发展起来,进而发展成为乡族地主。但乡族地主身份被地方社会认同是一个极其复杂曲折的过程。其间被排挤、被诉讼时有发生,需要长时间人力财力的付出去塑造社会声望,最后才能得到乡里的认同。乡族地主身份认同的标志,是以宗祠的建立与祖坟迁址至所居地的归宗体现出来。政和县澄源乡北斗村保留711件文书,很好地体现了周氏宗族性地主向乡族地主身份演进的历史进程,这些资料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郑先生的宗族理论。

(三)为文书形制的发展与演变研究提供规模化、系统化实体文物

福建文书格式的发展与演变,以杨国桢先生为代表的学者已经作了较多研究,本课题所收集到的闽东文书,最早为明代崇祯年间,晚至民国1940年代。特别是清代的文书,自顺治至宣统年间,朝代齐全,时间连续性强,对于全面考证清代福建民间文书格式的地域特征和时代差异、文书的制作与传承过程,具有在资料上填补前辈学者研究空缺的作用。又由于闽东与浙南和江西相邻,可以将新发现的闽东文书与浙南石仓文书、江西文书进行对比探讨,对于民间文书自身形成机理进行跨地域联合性考察,对研究中国民间文书的形成与演进轨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陈支平曾经说过,“民间文书雷同很多,特别是民间契约”,存在着 “搜寻多,研究少”,创新不够的现状。如何解决陈先生提出的问题,让我们先阅读一下冯尔康先生这段话 “没有史料,便没有史学,史料乃是史学的基础”,又说“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期盼同好同道从基础做起,扎扎实实,共同关注极其丰富的清史史料搜集、整理与运用,将清史研究推向新境界”。冯先生所说虽是语境不同,但扎扎实实走向民间采撷多元化的民间文献,建立资料种类丰富的“文书群”,或许是改变民间文书研究困境,实现创新的最好办法,新发现的闽东民间文书即是这种指导思想在收集阶段的初步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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