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建赌博网站敛财两千万 下线遍布十余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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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9 16:17

 

赵某在接受警方审讯

  “中国城”,如果网站叫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一家正规网站,但近日岛城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涉赌网站就是这个名字。网站的建立者赵某今年32岁 ,哈尔滨人,他2009年开始运营“中国城”后 ,用“金字塔式”结构在全国发展下线 ,很快便在十余个省市有了网站代理。网民参赌后输多赢少,利润大部分都被赵某及代理们抽去了。赵某被捕时 ,警方查获其名下资金有2000余万元,别墅、公寓数套,英菲迪尼、奔驰豪车两部。日前,赵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

  网上赌博输光家产

  2011年3月初,即墨警方在侦办一起销赃收赃案时,抓获了一名80后小伙王明(化名)。王明因涉嫌收购盗抢摩托车被查,在询问其为何收赃时,王明向警方提供了一条赌博窝点的线索。

  原来,王明以前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有着30余万元的存款 ,也有自己的私家车。后来他认识了家住即墨环秀街道的国某,国某向其推荐了一个名为“中国城”的赌博网站。自那以后,王明就整天泡在“中国城”上玩赌博游戏,输多赢少,输得多的时候他一天能输一两万元,赢的时候也就赢几千元。他的30万元存款很快就输光了,连私家车也卖了。没了交通工具,他只能铤而走险买赃车。

  青岛市公安局收到这一线索后,立即对国某展开调查。经调查,国某只是“中国城”在青岛的代理,而类似他这样的代理,分布在全国十多个省市。

  顺藤摸瓜查出庄家

  “我们发现国某也就是小庄家,根本不认识大庄家。”据民警介绍,国某平时很少与大庄家联系,通过这条线索查“大庄家”难度不小。

  经调查,参赌者在“中国城”注册为会员后,想要参赌需要买“点”下赌注。购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上海的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把钱打给指定账户;另一种是通过网银汇钱。

  民警侦查了500多个赌博账号发现,无论哪种方式,“收钱”的银行账户总是不断变化,银行账户数有400余个,所在地有哈尔滨、大连、青岛等二十多个地方,资金往来特别复杂。为了锁定资金流向,民警逐个数据分析,运用技术手段锁定:居住在三亚的哈尔滨人赵某有重大嫌疑。

  兵分五路斩断链条

  民警发现,赵某及其团伙还在广东中山市设立了另一个窝点 。鉴于案情重大,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指示成立了专案指挥部。

  随后,民警兵分四路,分赴赵某团伙涉及到的三亚、中山、上海、南昌开展全面调查,摸清该赌博网站运营状况、涉案人员、涉案银行账户及赌资流向等情况。同时,青岛地区的调查也在紧张进行中。

  2011年5月31日下午4时,赵某出现在三亚一处高尔夫球场时,早已“恭候多时”的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控制,与此同时,中山、南昌、上海、青岛四地的抓捕小组也同时出击,将张某、王某某等2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收网后,赵某名下的2000余万元涉案账户资金被成功冻结,其在三亚、广州的两处别墅 ,多地的数栋公寓,两部各价值 100余万元的英菲迪尼、奔驰豪车,数台电脑,毒品等都一一收缴。

  ■幕后 假冒商务网站方便洗钱

  4月26日,记者在即墨市看守所见到了赵某,当记者问他是怎么运营网站、获利多少时,赵某以“没什么可说的”“不记得了”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今年32岁的赵某阅历丰富,早年从一所专业技校毕业后,曾到日本打过工。回国后,他对计算机技术产生了兴趣,2008年从香港购买服务器建起了一个棋牌游戏网站,起名“中国城”。当时,国内类似的网站有很多,相关部门发现有些网站涉嫌组织赌博 ,于是关了一批。赵某为躲风头,把网站搁置了一段时间。

  2009年初,赵某再次经营起赌博生意。为了洗钱,他把网站先改成一个假的商务网站,以商务网站的名义与上海某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签订合同,让网民能通过这个平台向其账户汇钱。据悉,网民每通过这个支付平台转账100元,赵某就要向平台支付10元左右的手续费,而他之所以这样下血本,是因为支付平台交易额巨大,大多是合法的资金,他的资金可以“浑水摸鱼”。合同签订后,赵某即把商务网站改回他的赌博网站。

  自此开始,赵某先后在哈尔滨、三亚、中山开设赌博网站,通过网络发展总代理、代理,伙同张某、金某某、王某某等人,利用斗地主、梭哈、二十一点和德州扑克四种游戏吸引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大量使用假身份证和他人身份证开办银行卡。

  因为在菲律宾经营赌博网站是合法的,被捕前,赵某正忙活着把他的网站转移到菲律宾,幸好被公安机关及时发现。据介绍,赵某因经营网站聚敛了大量财富,仅警方已查获的,就有2000余万元现金,别墅 、豪车、LV包等奢侈品应有尽有。赵某并未娶妻生子,他本人视财如命,一天只休息四五个小时,其余大部分时间则在想办法敛财。在业余时间,赵某爱好打高尔夫球、羽毛球,过着上流生活。

  ■揭秘 庄家能够控制会员输赢

  据网警介绍,网络赌博大都是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开设赌局,在大陆地区有“网站总代理”,利用传销式手段发展会员。不法分子在赌博团伙中的“级别”及其“抽水”获利情况,分为4级,从上到下依次为:“开设网站的赌博团伙”――“大陆地区网站总代理”――“负责片区经营的代理”――“会员”。

  如本案中,赵某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国某是青岛地区的代理,他负责吸纳会员参与赌博 ,会员是这个链条的最下层。这种赌博团伙组织严密,庄家和代理之间联系都是利用网络电话、手机、QQ 等,彼此间并不认识。

  民警介绍说,在此类赌博网站,账号分两种,一种是代理账号,一种是会员账号。代理账号可以查看会员账号内的余额,有的还可以看会员的底牌或控制发牌,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想让谁赢就让谁赢 ,想让谁输就让谁输,“有时候看到哪个会员账号里的钱多了,他们就会安排马仔从后台进入,‘陪’着玩家玩,慢慢把玩家的钱给赢过来。”

  “十赌九输,赚钱的永远是庄家和代理。”民警介绍,即使是赢了,以一名会员赢了1万元为例,往往就要被庄家和代理“抽水”抽走1000至2000元,这部分钱再由庄家和代理分,“抽水是他们行业术语,就是提成的意思。”

  赵某的财富就是靠“抽水”积累起来的,他一天的收入保守估计也能达到2万元。而从他 2009年经营网站到2011年5月被公安机关查封,3年时间里,他的400余账户中流动资金总量达到了9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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